2021上半年教育培训行业政策盘点:规范监管是重点,推动体育教育产业发展是趋势

时间:2021-10-29 浏览量:201 作者:蓝鲸快乐宝贝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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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1年可以被称为“校外培训行业整治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地区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整治行业市场乱象,推动行业规范和监管体系的完善。一方面,延续校园素质教育改革方针,改变唯分数论,强调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重点推进学生身体素质和体育教育的发展。另一方面,在学科教育上为学生和家长减负,让校外学科培训回归校园教育有益补充的角色,完善教培行业市场监管,整治行业鱼龙混杂、野蛮生长的现状,对行业进行业务的合法、合规和合理性调整,促进行业良性有序健康发展。小编整理了一些行业相关的年度新政策,各位投资伙伴可以做一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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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

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根据中国教育报报道,此次会议立足“十四五”时期我国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制定了新一年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方案,并对教育评价改革做出指示。

 

此次会议提到,要抓好体育、美育文件的落实。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体育教学模式,构建五级学校体育竞赛制度。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把劳动教育清单丰富起来,健全劳动素养评价制度,家校共同发力。

 

对于校外培训机构,此次会议明确,要大力度治理整顿,重点整治唯利是图、学科类培训、虚假广告等不良行为。综合运用经济、法治、行政办法,对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培训内容、教材教案、收费管理、营销方式、教师资质等全方位提出要求。切实解决好学校内、课堂内教不到位的问题。

 

1月18日

北京市教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教委主任刘宇辉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行动方案》和《北京市加强中小学体育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二十条措施》(下称“中小学体育二十条”),北京市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体系是此次改革的最大亮点和重中之重。“中小学体育二十条”中提到,各学校要按照教学规律,合理构建体育课程体系,从小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爱好。学校要利用体育课、课余时间及其他形式,保障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帮助学生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确保每天在校内中等及以上强度体育锻炼达到1小时以上,保证每周至少3小时高强度体育锻炼。

 

2月4日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在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公布,其中针对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问题,陈宝生表示,“大力度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这是当前面临的紧迫难题,这个难题破不了,教育的良好生态难以形成。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目标是减轻学生和家庭负担,把学生从校外学科类补习中解放出来,把家长从送学陪学中解放出来。这件事非办不可,必须主动作为。”

 

3月15日

广州市教育局开展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项行动,约谈了8家涉嫌违规培训机构,后续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市目前已开课的1017所校外培训机构,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与民办学校合作择优选拔新生等做法,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市场。

 

3月31日

北京市教委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近期检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问题的通报》,称在近期开展的执法检查中,发现相关区部分恢复线下教学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依然存在不符合工作规范要求的问题,如夸大宣传、专职教师数量不符合办学标准、教师资质不符合规定等,下步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行规范治理。

 

3月31日

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有关情况。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今年,教育部把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培训机构内容监管,创新收费管理方式,规范培训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学校的育人主阵地作用,切实把“双减”工作落实到位。

 

4月2日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上课时间限定了范围: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采取技术手段确保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4月21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通知强调,“要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要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实现学校体育工作与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挂钩,与教师的绩效工资、职称挂钩,与学生的综合评价、升学挂钩。

 

在学校体育教育上,注重体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强调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逐步完善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通知》指出,要把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评价考核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积极探索将体育竞赛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4月25日

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通知提到,严禁校外培训作业,各地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5月19日

北京海淀市场监管管理局发布《教育培训行业广告发布重点内容提示书》。本次教育重地海淀区打头阵,让教育培训行业广告投放受到严格的限制,对广告主身份、广告代言人、广告用语和内容以及广告场所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明确教培类广告严禁烘托、渲染紧张氛围,故意造成学生或者家长的焦虑情绪;严禁发布诱导家长将适龄儿童、青少年送入培训机构,取代义务教育的内容。

 

5月21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旨在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会议指出,要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严禁随意资本化运作,不能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

 

5月21日

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机构预收学员培训费的,须采用银行存管模式开展资金监管,预收费用须全部进入本机构学费专用账户,机构应将必要的交易信息提供至存管银行,存管资金拨付须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办法》适用范围为采用预付式消费开展经营活动的北京市学科类校外线下线上培训机构,包括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历史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机构,以及各类外语语言类机构。

 

5月25日

广州市教育局发布《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提示书》(简称《提示》)规范校外培训。《提示》表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所办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要报区教育局备案审核,未通过备案审核的班次不得招生培训。

 

6月1日

上海市培训协会公布第一批银行定期划扣新型资金监管机制试点名单,规定消费者预付的培训资金由商业银行直接收取、保管。

 

6月4日

福建省教育厅、市场监管局等12部门联合开展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要求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先取得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学许可证,再到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登记,严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加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

 

6月8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教育培训广告发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称,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6月9日

教育部向相关单位发布文件通知,经中央编委批准,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教育部官网显示,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6月15日

海南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2021年第三次视频推进会。会上要求,小学毕业生在今年8月底前全部学会游泳,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在今年11月底前全部学会游泳。

 

这不是海南省第一次针对中小学生游泳教育提出目标。2017年,海南省政府出台《海南省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实施方案》,提出未来3年的普及工作目标。2018年,基本完成每个乡镇至少拥有1个游泳池的建设任务,50%以上的中小学生学会游泳;2019年,所有小学都要开设游泳课程,所有的中小学生学会游泳,创造条件力争将游泳作为中考体育的选考科目之一;2020年,实现“全省中小学毕业生人人会安全游泳”的目标。

 

2018年5月18日发布的《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学生能够在没有辅助的情况下独立游25米”才算测试达标,并要求对通过达标测试考核合格的学生要及时发放游泳合格证,考核必须由学校、培训机构、学生或家长三方签名(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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